免責聲明: 本頁面所展現的信息及其他相關推薦信息,均來源于其對應的用戶,本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。如涉及作品內容、 版權和其他問題,請及時與本網聯系,我們將核實后進行刪除,本網站對此聲明具有最終解釋權。
其他類似問題
- 2021-09-06
- 2021-09-12
- 2021-09-13
- 2021-09-10
- 2021-09-08
- 2021-09-07
- 2021-09-09
- 2021-09-08
- 2021-09-08
- 2021-09-09
免責聲明: 本頁面所展現的信息及其他相關推薦信息,均來源于其對應的用戶,本網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。如涉及作品內容、 版權和其他問題,請及時與本網聯系,我們將核實后進行刪除,本網站對此聲明具有最終解釋權。
其他類似問題
等你來答
匿名用戶
2021-11-19
被撤消教師資格的,自撤消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,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。
匿名用戶
2021-11-19
撤銷滿五年后才可以重考并認定教師資格證書。
匿名用戶
2021-11-19
教師資格證被吊銷之后五年內不得任教,需重新申請認定才可任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