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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用戶
2022-02-02
已有承諾,或企業已有規章制度要求的情形下,自然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書或規章制度實行。
沒有工作合同約定,都沒有有關規章制度對年終獎做出要求的情形下,假如辭職職工上年度工作滿一年,則依據《勞動法》第四十六條“薪水分派理應遵循工資制標準,推行同酬”的要求,其徹底具有參加年終績效考評、領到年終獎的標準。
匿名用戶
2022-02-02
匿名用戶
2022-02-02
年終獎歸屬于獎金范圍,勞動合同法對獎金包含年終獎沒有強制的要求,一切依照錄用通知書、公司制度或是企業與職工的協議書為標準。
但依照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標準,假如公司講了會給但沒有確立不給的標準,一般訴訟或是異議會判斷給。